國立成功大學跨領域電漿學分學程

Certificate Program in Plasma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 學程說明 - 

一、開始學年:105 / 學分數:15

二、所跨領域:科學,工程、製造及營造、農學、醫藥衛生及社福

三、學程目標:在追求產業升級的今日,基礎科學與應用科學或工程之間的聯結變得格外重要。電漿物理(plasma physics)在許多應用科學上(核融合、太空科技及生醫光電等)及工業上(半導體製程)都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本學程將以電漿科學為基礎,根植扎實的電漿物理知識,配合進階應用課程,深入了解電漿物理在不同產業的應用。讓學生不管朝學術或業界發展,都能兼具多元專業,更有競爭力。

四、召集人:太空與電漿科學研究所張博宇助理教授

五、招收名額:每年15名

六、學生修讀申請之資格規定及核可程序:欲選修電漿學分學程之學生須修過(1)物理數學或相對應之數學課程及(2)電磁學或相對應之課程。

七、學分學程發展方向與重點:從電漿科學出發,強化基本電漿知識後再配合應用課程,使學生更有系統性的了解電漿科學及其應用。學生在未來不管是升學或就業,都能運用紮實的電漿物理知識及所修習過的應用課程來解決所面對的問題。

八、學分學程概況說明:

1.教育目標:以電漿科學為基礎,培養具備電漿科技研究與產業應用等多元專業且更具競爭力之跨領域人才。

2.核心能力:

(1) 具備電漿物理知識並熟習相關理論與應用、科學與工程技術之進展。

(2) 具備應用電漿科學知識解決太空科學、核融合與工程、生醫光電、半導體製程等跨領域問題之能力。

(3) 具備跨領域學習並能在不同領域間達成有效溝通之能力。

3.課程學習地圖:

(1) 須先修過(1)物理數學或相對應之數學課程及(2)電磁學或相對應之課程才能修讀本學程。

(2) 修過四大類(太空科學類、核融合與工程類、生醫光電類、半導體製程類)課程其中1類的學生,可透過修讀必修「理論基礎課程」強化基本電漿知識後,跨領域選修其他三類課程,達到多元專業並提升競爭力的學程目標。

(3) 未修過四大類課程的學生,可透過修讀必修「理論基礎課程」根植基本電漿知識後,跨領域選修四大類課程,達到多元專業並提升競爭力的學程目標。

九、未來出路:

1. 升學:各大學研究所(修讀本學程相關研究所課程可依各校抵免規定辦理學分抵免)。

2. 就業:

    A. 研究機構 – 各大學研究單位、中研院、國家太空中心、原能會等研究人員。

    B. 太空科技產業 - 衛星零組件研發製造、影像數據資料處理等。

    C. 工業技術產業 - 奈米光電元件應用、半導體製程應用、電漿表面處理、生物醫學電漿科技應用、X光檢測、太空推進技術、綠色能源技術等、真空技術、微波量測、機械、材料科學、高電壓電源系統等。

    D. 公職人員 - 氣象局、天文館、國防軍事單位、其他政府單位或國營事業。

    E. 教學職務 - 高中、國中、小學及科學教育單位。

十、學分學程課程規劃

先修課程 – 欲選修電漿學分學程之學生須修過(1)物理數學或相對應之數學課程及(2)電磁學或相對應之課程。

理論基礎課程 – 電漿物理及相關基礎課程至少9學分。提供基本電漿物理知識及應用概論。

進階應用課程 – 分四大類:太空科學類、核融合與工程類、生醫光電類、半導體製程類,至少6學分。提供電漿應用在各領域的進階應用課程,讓學生在畢業後更容易銜接業界需求。

十一、預期效益

電漿應用在前瞻科技中相當重要,本校擁有全台唯一以電漿物理為基礎,發展太空科學與電漿科學尖端應用的研究所,加上成大強大的理、工、電資與醫學相關系所,整合校內電漿教學的資源,將更有系統性的幫助學生學習電漿基本理論與應用,並培養多元專業,讓學生畢業後無論創業、升學或就業更具競爭優勢。

國立成功大學「電漿學分學程」設置辦法

第一條  國立成功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培育具備電漿理論與應用知識,兼具太空科學、核融合與工程、生醫光電、半導體製程知識之多元專業跨領域人才,特依據「國立成功大學跨領域學程設置準則」,設立「電漿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

第二條  本學程由本校太空與電漿科學研究所為主辦單位負責規劃,與本校太空科學、核融合與工程、生醫光電、半導體製程相關系所共同籌設辦理。本學程由主辦單位教師擔任學程召集人負責統籌及執行本學程之各項事宜。

第三條  本學程設課程委員會,審議本學程課程相關事項。課程委員會委員5至7人,召集人由主辦單位推選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擔任,召集人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召集人選聘學程內相關系所代表擔任,委員任期2年。課程委員會召集人為主席,召集人不克出席,得由召集人指派委員一人擔任主席。課程委員會會議,委員出席人數達二分之一以上始得開議,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得決議。課程委員會應依校方開排課規定時間開會,以每學期開會1次為原則。

第四條  本學程應修滿(畢)總學分數至少須15學分,學程課程分為:

        1.先修課程:學生申請修習本學程,須先修過物理數學或相對應之數學課程及電磁學。

        2.理論基礎課程:電漿物理及相關基礎課程至少 7 學分(包含必修至少4 學分及必選 3 學分),提供基本電漿物理知識及應用概論。

        3.進階應用課程:太空科學、核融合與工程、生醫光電、半導體製程四大類課程至少6學分。

        上述開設課程清單每學年由本學程課程委員會公告於本校跨領域學分學程網頁中。

第五條  申請修習本學程學生,須通過主辦單位之審核。已修習與本學程所列相關課程類似之科目,由本學程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得抵免。

第六條  修滿本學程規定學分數且成績及格之學生,檢具歷年成績單,向本學程主辦單位申請學程證明。

第七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辦法經學程委員會通過,報請理學院課程委員會審議,並提校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